塔吊分類及常用型號解讀分類:按變幅方式可分為:1.俯仰變幅式;2.小車變幅式。按操作方式可分為:1.可自升式;2.不可自升式。按轉體方式可分為:1.動臂式;2.下部旋轉式按固定方式可分為:1.軌道式;2.水母架式。按塔尖結構可分為:1.平頭式;2.尖頭式。按作業(yè)方式可分為:1.機械自動;2.人為控制。型號:塔機型號編制方式極其多樣化。過去,我國對此曾作出統(tǒng)一 規(guī)定。此項規(guī)定雖仍執(zhí)行,但很多塔機生產廠家還有一套表達方式。塔機型號表達的主參數主要有兩種:一為額定起重力矩,二為最大臂長及臂端起重量。

汽車吊車主要由三大部分組成:1.下車行走部分又(稱為底盤)小噸位的汽車吊車一般采用標準的載貨汽車底盤,大、中型噸位的汽車吊車則采用專用特制的汽車底盤。汽車吊車2.回轉支承部分。它是安裝在下車行走部分上并用以支撐上部回轉部分的裝置。它通過支承輪或滾子將上車回轉部分的各種載荷傳到下車行走部分的底架上,以保持上車回轉部分圍繞旋轉軸線正確而靈活地轉動,并保證上車回轉部分有足夠的穩(wěn)定性。3.上車回轉部分(又稱為回轉機臺)。回轉機臺上裝有起升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機操作室等其他裝置。

起重吊裝索具吊具使用前應按施工方案設計要求進行逐件檢查驗收。 11.1.6 起重機運行道路應進行檢查,達不到地耐力要求時應采用路基箱等鋪墊措施。 11.1.7 起重吊裝各種防護措施用料、腳手架的搭設以及危險作業(yè)區(qū)的圍圈等準備工作應符合方案要求。 11.1.8 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包括吊裝工藝、構件重量及注意事項。 11.1.9 當進行高處吊裝作業(yè)或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作業(yè)地點或信號時,應設置信號傳遞人員。 11.1.10 起重吊裝高處作業(yè)人員應佩帶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應裝入工具袋內,不得拋擲物品。 11 2 索具設備 11.2.1 起重吊裝鋼絲繩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計算鋼絲繩允許拉力時,應根據不同的用途按表 11.2.1 選用安全系數表:鋼絲繩安全系數 用途安全系數 纜風繩3.5 手動起重設備4.5 卷揚機起重5~6 吊索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