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為何自動熄火?柴油機自動熄火的主要特征是:柴油機在規(guī)定的怠速轉速下“穩(wěn)不住”,即不能長時間的持續(xù)運轉:柴油發(fā)動機啟動后,駕駛員的腳不能離開加速踏板,抬腳就熄火;汽車在行駛中,抬起腳去踏剎車踏板發(fā)動機就會自動熄火。柴油機自動熄火的主要特征是:柴油機在規(guī)定的怠速轉速下“穩(wěn)不住”,即不能長時間的持續(xù)運轉:柴油發(fā)動機啟動后,駕駛員的腳不能離開加速踏板,抬腳就熄火;汽車在行駛中,抬起腳去踏剎車踏板發(fā)動機就會自動熄火。對于柴油機自動熄火原因、故障診斷與排除方法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調速器的怠速彈簧、穩(wěn)定器彈簧、負荷控制桿怠速限位螺釘三者都沒有通過調整或調整不當。排除辦法是將三者調整到使之協(xié)調起來。2.加速踏板及其拉桿系統(tǒng)沒有調整好。 首先查看當放開加速踏板后調速器上的負荷控制桿是否靠住怠速限位螺釘,如果沒有靠住,可從負荷控制桿上拆下控桿,用手把它靠住怠速限位螺釘,如果怠速符合規(guī)定要求,說明加速踏板沒有調好,必須從新調整。

一、吊車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重。 二、必須聽從信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三、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四、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五、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 六、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七、兩臺橋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八、運行時,橋吊與橋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九、檢修橋吊應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和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起重機工作前應先空載運行檢查,并檢查各安全裝置的靈敏可靠性。起吊 重物時應離地面200~300mm停機,進行試吊檢驗,確認符合要求時,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4 當起重機接近滿負荷作業(yè)時,應避免起重臂桿與履帶呈垂直方位;當起重機吊物做短距離行走時,吊重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且吊物必須位于行車的正前方,用拉繩保持吊物的相對穩(wěn)定。 5 采用雙機抬吊作業(yè)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機進行,單機的起吊載荷不得超過額定 載荷的80%。兩機吊索在作業(yè)中均應保持豎直,必須同步吊起載荷和同步落位。 11.3.4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采用方木或鐵板墊實,調整水平度,鎖牢定位銷; 2 起重機吊裝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前區(qū)吊裝; 3 起重機作業(yè)時,重物應垂直起吊且不得側拉,臂桿吊物回轉時動作應緩慢進行; 4 起重機吊物下降時必須采用動力控制,下降停止前應減速,不得采用緊急制動; 5 當采用起重臂桿的付桿作業(yè)時,付桿由原來疊放位置轉向調直后,必須確認付桿與主桿之間的連接定位銷鎖牢后,方可進行作業(yè);